江华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治军)7月30日,大石桥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少年驾驶摩托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当事人蒋某甲(16岁),唐某(16岁),蒋某乙(15岁)在此交通事故中不同程度受伤,其中蒋某乙受伤最重,导致左手臂截肢。经过司法所调解,三方自愿达成协议,蒋某甲、唐某共同赔偿蒋某乙医疗费等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12万元,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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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治军
来源:江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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