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南岭片区
列入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区的建议
湖南代表团 龙飞凤
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以下简称南岭生态功能区)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的25个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之一,跨湖南、广东、广西、江西四个省区。该区域是长江流域与珠江流域的分水岭,是湘江、赣江、北江、西江等河流的重要源头区,具有丰富的亚热带植被和众多珍稀动植物资源,是我国南方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动植物资源宝库。在南岭生态功能区开展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探索跨省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途径,对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一、基本情况
南岭生态功能区位于北纬24°00′~26°30′,东经110°~116°,地处湖南、广东、广西、江西四省区交界,面积6.7万平方公里,人口1234万人。该区域属亚热带温润型季风气候区,气候温暖,雨量充沛,是多条跨省区河流的重要源头区,对于保障我国南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南岭生态功能区自然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以下特征:
1、南岭生态功能区生态资源丰富,但生态保护压力不断增大。该区域是湘江、赣江、北江、西江等多条跨省区河流的重要源头和水源补给区,境内河流、湖泊、水库众多,水资源丰富,水质优良,为周边多省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宝贵的淡水资源。区域内有我国南方保存最完整、最大片的原始森林,森林覆盖率高于周边地区,对区域气候调节、生态环境改善具有显著的意义。该区域动植物资源丰富,有各种动植物3600多种,约为中国动植物总数的10.5%,其中国家重点保护的植物、鸟类和兽类数量和种类众多,是我国南方生物多样性保护极其重要的地区。近年来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该区域生态压力也在不断加大,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力度有待加强,生态经济发展水平有待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有待改善,区域间的合作机制亟待完善。
2、南岭生态功能区旅游、矿产和农业资源丰富,但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区域内丹霞山、莽山、九嶷山、乳源大峡谷等旅游风景区山川秀美,瑶族等少数民族聚集区民俗风情浓郁,客家文化底蕴深厚。南岭山地地质构造复杂,是世界罕见的有色金属、稀土金属成矿区,已探明矿种约40多种,其中钨、锑矿储量十分丰富。同时,区域内耕地、林地等资源也有一定优势,发展生态林业、生态农业的基础较好,形成了蔬菜、优质稻、水果、茶叶、桑蚕等特色农林业。南岭生态功能区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但受区位条件以及传统开发模式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依然悬殊。整个区域内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跨界交通互连互通水平有待提高。
3、南岭生态功能区内山水相连、习俗相近,但跨省区合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南岭生态功能区属于四省交界,多条河流、山脉跨越不同省区,区域生态环境关系密切,相互影响很大。该地区还是中国较为集中的瑶族、客家人聚居区,同一族群虽然分布在不同省区,但历史渊源深厚,语言文化相通,风俗习惯相似。近年来,四省区通过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等平台,不断扩展合作领域,深化省际合作。但在南岭生态功能区旅游资源跨区域整合、基础设施跨省区对接、河流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合作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工作基础
南岭生态功能区所在的湖南、广东、广西、江西四省区高度重视主体功能区规划建设工作,并不断深化相互之间多领域合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开展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进一步深化探索的基础和条件已经相对成熟。
1、先后印发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四省区人民政府先后印发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南岭生态功能区各部分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和管制原则,明确提出要保护自然生态走廊和野生动物栖息地,促进自然生态系统恢复,保持野生动植物物种和种群平衡,实现野生动植物资源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对生态环境已遭破坏的地区,积极恢复自然环境。在不损害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资源开采、农林产品生产加工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适宜产业,积极发展第三产业。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能耗、高物耗产业,淘汰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浪费资源的产业。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南岭生态功能区建设的目标和路径,为开展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四省区具有合作推进南岭生态功能区建设的共识。湖南、广东、广西、江西四省区充分认识到,在推进南岭生态功能区建设中不能各自为战,只有结合各自优势,共同推进粤赣湘桂南岭生态功能区规划建设,深入开展区域合作,构建生态优美、环境和谐的南岭生态功能区,才符合粤赣湘桂各方共同利益和长远发展要求。2013年9月,四省区人民政府省长(主席)共同签署了《推进粤赣湘桂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规划编制和建设工作备忘录》,进一步明确共同推进南岭生态功能区规划建设的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其中,明确提出要请求国家支持该区域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的试点。四省区形成的合作共识,使南岭生态功能区作为一个整体开展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具备了必要前提条件。
3、已经进行了主体功能区建设的探索。近年来,四省区按照主体功能区的要求,重点对生态功能区建设进行了一些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省将主体功能区建设理念与全面小康紧密结合,提出了分类指导推进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各有侧重的考核指标体系。广东省出台了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广西、江西等省区也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了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有关工作。这些已经开展的有益探索,为开展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打下了一个较好的合作基础。
三、试点内容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南岭生态功能区将重点推进规划编制实施、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生态经济发展、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合作与探索,提高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1、探索建立联合规划建设南岭生态功能区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四省区联合规划建设南岭生态功能区的协调合作机制,请国家发改委牵头,四省区配合编制《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发展保护规划》。《规划》将落实国家和四省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统筹谋划南岭生态功能区生态发展与保护,进一步划定南岭生态功能区城市增长空间、农业发展空间、生态保护空间三条空间管制界限,明确功能区布局,探索空间开发管制新模式,推动形成“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四省区将共同开展生态功能区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建立统一的生态功能区信息库,为统筹推进南岭生态功能区规划编制、产业布局提供数据支持。
2、探索建立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构建南岭生态功能区协同推进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合作机制,联合建设以涵养水源为目的水源涵养林体系和国家级亚热带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推动南岭生态功能区开展科学研究合作,加强在南岭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监测、物种基因库等生态发展基础性科研设施建设方面的合作。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机制,共同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合作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流域污染监控,共同建设南岭生态圈。
3、探索建立优势互补、环境友好的生态产业和特色产业群。探索建立南岭生态功能区内跨省区产业发展协作机制,发展优势互补、环境友好的生态产业和特色产业群。规范产业园区建设,推动产业集聚、高效发展。加大农业跨区域合作力度,探索构建全方位、跨区域的高效农产品流通体系,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和精深加工,推动农业向高端化、特色化和产业化发展。探索建立南岭生态功能区旅游业发展合作机制,整合区域旅游资源,合作开发精品旅游线路,构建一体化的“生态旅游合作带”,合力增强“南岭”旅游的名牌效应、联动效应和规模效应。
此外,湖南、广东、广西、江西四省区将根据南岭生态功能区规划建设的实际需要,适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全力推进南岭生态功能区试点示范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国家确定的试点示范任务,为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因此,特建议将南岭片区列入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区。
编辑:redcloud
作者:江华新闻网
来源:江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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