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新闻网讯(通讯员 叶身毫)根据市、县计生委工作安排,各乡镇在6月底前必须做好年龄未满14周岁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上报工作,如通过审核,每户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将享受每年480元的独生子女费奖励,直至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根据工作要求,贝江乡积极做好规划、统筹安排、合理部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上报的工作,切实维护了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把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落到实处。
第一、先从乡内抓起,通过资料查询,整理出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员的名册。
第二、计生驻村干部深入村组,配合村干部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
第三、发挥组计生女指导员的作用,要求组计生女指导员必须深入到户进行确认和清查。
第四、加强对外出流动人员的排查力度,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给予确认。第五、加强区域联动,充分利用好计生网络平台,彻底摸清摸实独生子女信息。截止6月30日,贝江乡共完成上报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18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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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身毫
来源:江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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