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概况与移民安置补偿政策
一、扩建工程概况
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是湖南省“十二五”水利“一号工程”, 包括枢纽、灌区、土地开发三个子项目。枢纽工程于2010年8月国家发改委批复立项,2012年6月批复可研,2012年8月开工建设,2013年9月国家水利部批复初设报告,2014年7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设计报告。
规划搬迁安置移民6535户27471人,生产安置移民21507人。迁建集镇5个,其中整体迁建4个,部分迁建1个。复建改建库区部分公路、桥梁、电力、通信和库周交通等设施。
枢纽、灌区、土地开发三项工程建设总投资约130亿元。国家核定枢纽工程建设投资60.0068亿元,其中大坝工程、水土保持及环保工程投资17.5337亿元,移民补偿投资42.4731亿元(包括移民补偿补助投资,移民安置征地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库区淹没交通、电力、通讯等专项设施复改建投资)。
二、移民安置补偿政策
(一)移民补偿补助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的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设计报告,移民补偿包括个人财产补偿和搬迁安置补助两个部分。其中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淹没影响或者工程建设拆迁的房屋按重置价格进行补偿,移民房屋补偿标准(不包括房屋装修和室内饮水照明补偿费)为:框架结构房屋74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房屋69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房屋560元/平方米,木结构房屋410元/平方米,土坯房屋400元/平方米,杂房100元/平方米。
(二)移民搬迁安置
1.移民搬迁安置去向。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的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设计报告,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移民全部在江华瑶族自治县内安置,由移民在江华瑶族自治县规划的6个城镇集中安置点自主选择安置。
2.移民安置点规划建设。移民安置点按照《镇规划标准》和“移民安置点与瑶族文化旅游景区、旅游服务区、瑶族风情特色乡镇建设相结合”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安置点的道路、供排水、供电、电信、广播电视和场地平整工程,由政府统一建设。
3.移民安置房屋建设。根据水库移民相关政策法规,移民安置房屋鼓励移民自建,也可以由移民申请委托政府代建,确保人均25平方米砖混结构基本住房。对户口在库区和工程建设区且在库区和工程建设区以外没有住房、人均住房(含杂房)补偿费未达到17250元(25平方米砖混结构住房面积×砖混结构房屋补偿单价690元)的移民户,按人均17250元补足。
移民选择自建安置房屋的,自行联系确定施工队伍,自行负责施工管理和质量管理,自行确定建房面积和标准,移民利用补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解决安置房屋建设费用。
移民自愿委托政府代建安置房屋的,以户为单位签订委托代建协议,政府依法依规依程序确定建设施工企业承建,移民乡镇以进点村(居)为单位推选移民代表组成建房理事会,全过程参与安置房屋建设的监督和管理。
移民委托政府代建安置房屋费用超过其补偿补助资金总额的,按委托代建协议约定的单价计算、预交建房差价款,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多退少补。
(三)农村移民生产安置
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农村移民按长效实物补偿的方式进行生产安置。
1.补偿范围。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淹没影响的农村集体组织的水田、旱地、园地、林地、其他草地,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确定的系数折算成标准水田后,进行长效实物补偿。各类土地对水田的折算系数为:旱地0.8、园地0.8、林地0.5、其他草地0.5。
2.补偿标准。每亩标准水田每年补偿稻谷500公斤。对水库淹没影响土地所涉村民小组年人均补偿稻谷低于183公斤的,以国家和省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生产安置人口为基数进行计算,按人均183公斤稻谷补足到该村民小组。
3.补偿方式。以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计算出年补偿稻谷数量,根据当年国家公布的中晚籼稻谷保护收购价折算成人民币金额,每年补偿到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配。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纳入长效实物补偿范围的土地补偿补助费用于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库区农村移民的逐年长效实物补偿。
编辑:redcloud
作者:扩建办
来源:扩建办
本文链接:https://jianghua-wap.rednet.cn/content/2014/11/14/85125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