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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江华—山川锦绣 原始森林杯”摄影大赛的通知
2014-11-18 20:54:44 字号:

 

 

 江华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组织参加“美丽江华—山川锦绣 原始森林杯”摄影大赛的通知

 

江华县摄影家协会会员、摄影爱好者、林业工作者:

根据湘林办宣〔20144号《湖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美丽中国—山川锦绣、原始森林杯”全国摄影大赛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征集优秀摄影作品,展现绿色江华新面貌,江华瑶族自治县林业局和江华瑶族自治县摄影家协会决定共同举办“美丽江华—山川锦绣·原始森林杯”摄影大赛。本次大赛从20141112日开始征集作品,所有参赛作品将统一提交国家林业局参加“美丽中国—山川锦绣、原始森林杯”全国摄影大赛。现就本次参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一)主办单位:江华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二)协办单位:江华瑶族自治县摄影家协会。

(三)组委会:

 顾问:蒋建军

 主任:安光聪

 常务副主任:何华林

副主任:李良柏

 成员:江华县林业局、江华县摄影家协会相关人员。

二、活动要求

(一)参赛范围:全县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林业工作者。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紧紧围绕“美丽江华——山川锦绣”这一主题,充分展现森林、湿地、荒漠和生物多样性的美,展现优美的自然景观、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多彩的人文风貌和感人的生态建设成果、体现贴近自然、向往绿色的生态文化。内容积极向上,题材不限。

2、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近几年来拍摄的原创作品,并未在其他比赛中获奖及其他公开媒体上发表的作品。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3、参赛作品不得加入边框、水印等修饰。

4、每幅投稿作品均请注明标题、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凡因提交信息不全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5、参赛作品允许一定的后期处理,但是要保留原片,投稿时原片作为附件一并传来。

6、主办方有权将入选佳作及文字说明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广告、宣传文化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不再付酬。未入选的作品也都报送给国家林业局备选。

7、凡投搞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三)作品类别:本次比赛分为风光和纪实(包括人物特写及建设成就)2个组别,每人每个组别限投稿2幅作品。如投稿作品为组照,请先将作品编排好,以一张照片的形式上传。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每个组别各设金奖1名,奖金600元;银奖2名,奖金400元;铜奖3名,奖金2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100元;各奖项同时颁发证书。

所有获奖作品将由专家组成的评奖委员会评审产生。

四、活动时间

(一)征集时间:20141112日至20141222

(二)颁奖时间:20141230日在江华林业信息网、中国瑶族摄影网等媒体发布获奖名单并颁奖

五、参与方法

(一)所有参赛作品要填写《美丽中国——山川锦绣·原始森林杯》摄影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附后),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二)参赛作品投稿截止日期为20141222日。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不能按期报送的作品,不予受理。

参赛作品请发邮箱:2322344ok@163.com

联系人:蒋炜琳, 联系电话:2322344

 

 

 

 

 

 

 

 

 

20141112    

  

 

 

《美丽中国——山川锦绣·原始森林杯》

摄影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作品简要说明

 

本人保证参加“美丽中国——山川锦绣·原始森林杯”摄影大赛的作品,由自己独立完成或主持完成,表中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生侵权行为,由本人负责。

 

作者签名:                        日期:

注:本表填写完毕后,请扫描通过电子邮件与作品一起报送,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编辑:redcloud

作者:江华新闻网

来源:江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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