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组织参加“美丽江华—山川锦绣 原始森林杯”摄影大赛的通知
江华县摄影家协会会员、摄影爱好者、林业工作者:
根据湘林办宣〔2014〕4号《湖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美丽中国—山川锦绣、原始森林杯”全国摄影大赛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征集优秀摄影作品,展现绿色江华新面貌,江华瑶族自治县林业局和江华瑶族自治县摄影家协会决定共同举办“美丽江华—山川锦绣·原始森林杯”摄影大赛。本次大赛从2014年11月12日开始征集作品,所有参赛作品将统一提交国家林业局参加“美丽中国—山川锦绣、原始森林杯”全国摄影大赛。现就本次参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一)主办单位:江华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二)协办单位:江华瑶族自治县摄影家协会。
(三)组委会:
顾问:蒋建军
主任:安光聪
常务副主任:何华林
副主任:李良柏
成员:江华县林业局、江华县摄影家协会相关人员。
二、活动要求
(一)参赛范围:全县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林业工作者。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紧紧围绕“美丽江华——山川锦绣”这一主题,充分展现森林、湿地、荒漠和生物多样性的美,展现优美的自然景观、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多彩的人文风貌和感人的生态建设成果、体现贴近自然、向往绿色的生态文化。内容积极向上,题材不限。
2、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近几年来拍摄的原创作品,并未在其他比赛中获奖及其他公开媒体上发表的作品。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3、参赛作品不得加入边框、水印等修饰。
4、每幅投稿作品均请注明标题、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凡因提交信息不全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5、参赛作品允许一定的后期处理,但是要保留原片,投稿时原片作为附件一并传来。
6、主办方有权将入选佳作及文字说明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广告、宣传文化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不再付酬。未入选的作品也都报送给国家林业局备选。
7、凡投搞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三)作品类别:本次比赛分为风光和纪实(包括人物特写及建设成就)2个组别,每人每个组别限投稿2幅作品。如投稿作品为组照,请先将作品编排好,以一张照片的形式上传。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每个组别各设金奖1名,奖金600元;银奖2名,奖金400元;铜奖3名,奖金2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100元;各奖项同时颁发证书。
所有获奖作品将由专家组成的评奖委员会评审产生。
四、活动时间
(一)征集时间:2014年11月12日至2014年12月22日
(二)颁奖时间:2014年12月30日在江华林业信息网、中国瑶族摄影网等媒体发布获奖名单并颁奖
五、参与方法
(一)所有参赛作品要填写《美丽中国——山川锦绣·原始森林杯》摄影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附后),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二)参赛作品投稿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22日。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不能按期报送的作品,不予受理。
参赛作品请发邮箱:2322344ok@163.com
联系人:蒋炜琳, 联系电话:2322344
《美丽中国——山川锦绣·原始森林杯》
摄影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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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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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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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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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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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保证参加“美丽中国——山川锦绣·原始森林杯”摄影大赛的作品,由自己独立完成或主持完成,表中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生侵权行为,由本人负责。 作者签名: 日期: |
注:本表填写完毕后,请扫描通过电子邮件与作品一起报送,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编辑:redcloud
作者:江华新闻网
来源:江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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