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新闻网讯(通讯员 周 琴)贝江乡茅坪岭村村民李某因故意杀人罪于1997年被判死缓,由于在狱中表现良好,经过五次减刑,实际执行刑期十七年十一个月二十六天,于2014年12月29日减刑刑满予以释放。李某出狱回家后,积极投入到新的生活中,但由于离家太久,新生活困难重重。该乡党委、政府得知此事后,安排乡民政办给李某送去棉被、大米等生活必需品和500元现金,并安排政法办工作人员给李某做心理辅导,希望李某能够尽快适应新的生活,开启崭新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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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 琴
来源:江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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