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新闻网讯(通讯员 任秋凤)2015年2月11日下午5时许,周某组织民工给涔天河水库建设工程架线时,把正在务农的徐某绊倒在地,造成徐某住院至今,双方因补偿金额发生纠纷。2015年2月22日,徐某家人到东田司法所反映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发现,如果矛盾继续加深可能会阻扰水库的建设工作。于是,当日司法所工作人员就会同东田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是因为民工架线时一时疏忽而绊倒徐某的,周某作为组织者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的给双方讲解周某应当承担的责任,后根据当事人的受伤情况和徐某家人的要求,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单独做双方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该案的成功调解,有效消除了潜在的不安定因素,保障了涔天河水库工程建设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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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秋凤
来源:江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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