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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路口:短信提醒党员干部廉洁过清明
2015-04-07 16:51:11 字号:

       江华新闻网讯(通讯员 冯扬福)为了防止全镇广大党员干部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河路口镇纪委向全镇广大党员发送短信,提醒党员干部文明节俭过清明,做到“三严禁”:一是严禁公车扫墓。所有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不得私用、私驾、外借公车去扫墓,同时严格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遵守公车管理规定。二是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健康的方式祭奠先人,不得参加“宗族房头”、吃清明、宗族械斗等封建迷信活动。三是严禁大操大办。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得以祭祖、迁坟、立碑、周年等名义大操大办,收钱敛财。
       清明节期间,镇纪委开通举报电话:0746-2562599,同时将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肃查处并通报。

编辑:redcloud

作者:冯扬福

来源:江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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