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新闻网讯(通讯员 黄志刚 吴云华)近日,码市镇某村李某与盘某因集体谷坛底茶叶树所有权产生争执,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且双方情绪比较激动,纠纷有激化的可能,李某遂到码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此事。镇调委会立案受理后,于4月21日组织司法所、镇政法办及村干部到纠纷现场进行调解,经调查了解,争执茶叶树所在土地为集体所有,双方当事人均无该土地所有权证,茶叶树也无明显界限,在调委会工作人员及村组干部和街坊四邻的多方劝导下,双方在自主自愿的原则下,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最终重新划定管理界限,达成一致协议,纠纷得以平息,避免了纠纷事态的扩大,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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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志刚 吴云华
来源:江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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