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向全县发出通报,以江纪通[2015]10号文件通报了5起农村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要求全县各单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严查“四风”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这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白芒营镇白牛山村支部书记罗继文公款吃喝案。2011年至2013年期间,罗继文以办公益事业为由,公款吃喝6.75万元、公款购物送礼2.97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违纪。白芒营镇党委给予罗继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桥头铺镇大干村支部书记陈伟受贿案。陈伟在任大干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14年1月收受大瑶山文化旅游开发公司所送礼金1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违纪。桥头铺镇党委给予陈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涛圩镇杉木根村原支部书记苏代光侵占集体资金案。苏代光在2007年任涛圩镇杉木根村党支部书记时,在购置村集体建房用地时,少交1.5万元资金,并虚开票据、虚列支出到村集体财务中平账,侵占村集体资金1.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违纪。涛圩镇党委给予苏代光留党察看处分。
四、白芒营镇老社湾村党员黄生辉骗取新农合资金案。2014年,黄生辉利用虚假资料骗取新农合医疗补偿款、大病保险补偿款4.09万元。2015年4月,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认定黄生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白芒营镇党委给予黄生辉开除党籍处分。
五、桥市乡上木源村支部书记蒋光学贪污和工作失职案。蒋光学于2011年5月贪污村委会换届工作经费0.1万元,2012年6月,蒋光学擅自将上级拨付该道路硬化资金2万元交给村民蒋某使用,并以跑项目各项开支为由以“白条”入账,其行为已构成违纪。桥市乡党委给予蒋光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redcloud
作者:江纪宣
来源:江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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