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新闻网讯(通讯员 莫清泉)涔天河镇蒋家寨村1组村民张某,2015年2月18日在湖南水总水电建设集团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大坝项目部施工工地务工时,双眼被强碱溅伤,入院治疗15天,出院后一直在家休息,历时已近一年。张某住院的所有医疗费用已由湖南水总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大坝项目部支付。张某未能提供司法鉴定结论等相关的任何依据,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张某主张按在家休息的时间来计算误工工资的赔偿,湖南水总方面觉得没有法律依据。鉴于张军明现在的康复情况良好,调解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做他的思想工作,指明即使诉讼也得提供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据材料,否则,是没有胜诉的可能的。这种情况下,协商解决是最好的途径。最后,双方接受调解工作人员误工工资按3个月的通常标准来计算的建议,达成了由湖南水总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大坝项目部一次性赔偿张某包括误工工资、护理工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共计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协议,并于2016年1月12日在东田司法所签订了该协议。本纠纷的成功化解,标志着东田司法所为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的顺利开展又尽了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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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莫清泉
来源:江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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