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新闻网讯(通讯员 冯扬福 尹世禄)清明节临近,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河路口镇纪委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清明节期间廉政纪律的通知》,要求全镇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廉政纪律、文明节俭祭扫、严格公务用车管理等三项纪律规定。
该镇要求全镇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收送礼品、礼金及购物卡,特别是严禁借清明节日出现干扰和影响换届纪律的行为。
提倡“低碳”祭扫、文明祭扫。严禁借机相互吃清、铺张浪费、迎来送往,不得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公车私驾私用,严禁酒后驾车,及时向县纪委填报《节假日公务车去向备案表》,明令公务车辆不准参与上坟祭扫、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接送亲属、婚丧嫁娶等非公务活动。
镇纪委向全镇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0746-2562999),并将在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廉洁纪律规定的,一律从严处理,全镇通报。情节严重的将对当事人、单位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一案三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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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扬福 尹世禄
来源:江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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