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10月23日上午,县人民法院邀请4名县人大代表共同见证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的执行过程。
李某父亲与廖某丈夫发生交通事故纠纷,因赔偿问题导致双方发生矛盾。2019年11月,李某将一辆机动车停放至廖某经营的店铺门前,影响了廖某店铺营业,后经涛圩镇政府协调处理后李某将车挪走。不料,待政府工作人员走后,李某再次将车辆停放至廖某的店铺门前,这一停就是大半年,李某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廖某正当经营与生活。
法院判决李某在三日内自行移走停放在廖某店铺门口的车辆,但李某不为所动。10月23日上午,在4名县人大代表的见证与监督下,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对李某违停车辆进行了扣押,该案执结完毕。
今后,县人民法院将把“见证执行”活动纳入常态化机制,定期邀请各界代表深入执行现场,自觉接受监督,让执行在阳光下运行。
编辑:刘翥
作者:蒋征南,黄诗杨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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