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法院通过线下扣划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在春节前夕为2名申请人追回工资12850元。
2018年,唐某承包我县某公司二期厂房砌砖工程,雇佣杨某、文某到工地工作。工程结算后,只支付了部分劳务费,一直未支付剩余劳务费,杨某二人多次讨要未果,便将唐某诉至法院。江华法院依法判决唐某在规定时间内给付杨某二人剩余劳务工资12850元。但判决生效后,唐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杨某、文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收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唐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敦促被执行人唐某依法履行义务。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和线下查询,对被执行人唐某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公积金、保险、理财等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唐某有银行存款,便立即采取冻结扣划措施,顺利帮二位农民工追回工资。
编辑:刘翥
作者:通讯员:黄诗杨 周鑫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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