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切实扛起“守护好一江碧水”政治责任,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2021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查环境污染背后的腐败与作风问题。
县纪委监委牵头建立“洞庭清波”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发改、自然资源等8个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采取“监督清单+整改清单”、“专项监督+包片跟踪+集中督导”方式,紧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
县纪委监委聚焦主体责任不落实、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权力运行不规范等问题,紧盯重点环保项目审批整改和环保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对虚报项目、虚增工程量以及利用“假产业”等方式套取、骗取环保资金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坚持“零容忍”,强震慑,坚决揪出环保问题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利益链”,对典型案例一律曝光,为建设生态江华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唐志聪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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