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森林公安局在办理罗某滥伐林木一案中,为群众挽回2万元林木损失款,得到了当地群众的称赞。
今年8月初,民警到蔚竹口乡冷水村进行乡村振兴“五联系五到户”主题活动走访时,接到群众举报:潘某种在冷水村樟木口组的杉树被人剥皮砍伐,准备销售。因其在广东打工,无法管理山场树子,请求民警帮助挽回被砍伐林木的损失。
经民警调查,2011年2月,罗某以54000元的价格购得蔚竹口乡冷水村樟木口组村民“水源头”山场的杉树。2021年7月中旬,罗某在砍伐“水源头”山场伐区杉树时,将 “水源头”山场伐区外,本属于潘某所有的131株杉树进行砍伐。
县森林公安将此案立为刑事案件侦查,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林木损失赔偿调解。经调解,由罗某一次性赔偿给潘某木材款2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郑万生
编辑: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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