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十一月份媒体通气会,就永州首例货车驾驶员严重超员上路行驶涉及危险驾驶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进行通报,县内主流媒体应邀参加。
今年10月19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本县白芒营镇白芒营街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桂J36188的轻型仓栅式货车车厢载满了人,立即将该车拦下检查。经检查,该车核载3人,实载34人,其中驾驶室4人、货车车厢违法载客30人。经进一步了解,该货车搭载人员均为驾驶人何某同乡,准备到我县某果场采摘桔子,不料途中被交警查获。随后,民警依法暂扣该车,将驾驶人何某带往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现场对乘坐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联系客运车辆将他们安全转运。
10月22日,何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10月29日,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起诉至县人民法院;11月10日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该案。被告人何某当庭认罪悔罪,法官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示,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严禁货车违法载人,严禁货车超员行驶。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麦天文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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