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利剑护蕾”行动紧锣密鼓的推进过程中,3月10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沈阳一行走进江华瑶族小学,对该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一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0月向教育部发出的一份建议,其主要内容是建议教育部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校园管理,防范校园性侵害行为的发生;《强制报告制度》规定:涉及未成年人行业的相关人员一旦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或者疑似遭受侵害的,必须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江华瑶族小学地处瑶山腹地的水口镇,距离县城70公里,有瑶、壮、汉等民族学生2000余人。该校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校园安全一直牵挂着沈阳检察长的心。
在学校负责人的陪同下,沈阳实地查看了学生宿舍、食堂、学校门卫室等重点区域以及校园内视频监控是否存在盲区,询问了学校周边环境和学生安全管理方面的情况,对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随后,沈阳一行与学校领导就校园安全管理、学生法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进行了交谈。认真听取了学校负责人关于学校安全管理情况和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措施等工作情况介绍后,沈阳检察长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始终把平安校园建设放在首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系千家万户,一定要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和未成年人成长的规律,给予未成年人更多的关爱和保护,为孩子们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二是要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地,让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早预防、早发现、早惩治,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三是要重视校园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大于天,学生的食品安全更是容不得半点马虎。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学生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学校,让学生们吃得安心、吃得放心。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余鸿源 何宣欢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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