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老年人到江华公安局交警大队水口交警中队进行投案,如实交代了发生交通事故驾车离开现场的事实。
今年5月5日,水口交警中队接到小圩派出所转警,报警人称:5月3日,在S349省道江华瑶族自治县小圩壮族乡敬老院路段,其爷爷骑电动自行车时摔倒导致颅脑损伤住院,疑似被人开车撞倒所致。
接警后,水口交警中队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工作,由于事故发生已经过去40多个小时,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水口交警中队组织精干警力制定侦破方案,调查民警兵分两路,开展调查走访,一路利用技术勘查手段,开展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反复排查,走访群众及刑侦队技术手段的大力协助下,很快锁定肇事者为白芒营镇蒙家地村的莫某雄,水口交警中队当即联系白芒营派出所以及白芒营交警中队联合一起进村抓捕,因莫某不在家,电话也联系不上,民警随后对莫某的家属开展规劝工作,劝解莫某主动投案自首。
据了解:莫某事发当日骑摩托车到小圩壮族乡赶集修喷雾器和买农药,返程途中与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双方驾驶员受伤,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选择驾车离开现场,事后也不敢到医疗机构治疗,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蒋婷 邝野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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